我國社會的主要矛盾已從“人民日益增長的物質文化需要同落后的社會生產之間的矛盾”轉變?yōu)椤叭嗣袢找嬖鲩L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發(fā)展之間的矛盾”,這一轉變體現出我國居民家庭的消費需求、消費觀念發(fā)生了改變。同時,居民家庭資產組合結構也在發(fā)生著變動,比較突出的表現即家庭債務的逐年攀升。家庭債務有通過正規(guī)融資渠道獲取的銀行貸款,也有通過典當等方式獲取的民間借貸。
中國人民銀行發(fā)布的《中國金融穩(wěn)定報告》顯示,2018年底我國住戶部門債務規(guī)模達47.9萬億元,是2008年的七倍。
其中,個人住房貸款余額占住戶部門貸款余額的比例逐年攀升,2018年已達53.9%;短期消費貸款經歷了2017年逐月高速增長后,在2018年增速有所回落,但仍維持在28%~40.1%的較高區(qū)間。在家庭債務如此的高速增長下,當前我國住戶部門的債務風險是否可控呢?《中國金融穩(wěn)定報告》同時指出,我國住戶部門的杠桿率從2008年的17.9%增長為2018年末的60.4%,雖然債務收入比增長迅速,但償債比率目前處于國際平均水平??梢姡舨块T貸款違約風險較低,當前的債務風險總體是可控的。
按照生命周期理論的解釋,家庭在生命周期的不同階段有著不同的收入水平、消費傾向和消費意愿,在現實生活中,并非每個階段的家庭收入水平都可以完美支持其消費意愿,不免在個別階段會發(fā)生流動性約束的狀況。一方面,家庭債務能夠在一定程度上平滑家庭的消費支出;另一方面,償債行為和償債預期又可能會擠出消費。因此,家庭債務對于消費的影響是不確定的。近幾年我國最終消費對于經濟增長的貢獻率均已過半,然而居民消費率卻一直徘徊在40%上下。
進一步激發(fā)居民消費潛力、增強消費對經濟發(fā)展的基礎性作用,需要更加注重消費的持續(xù)性與結構升級。因此,深入剖析家庭是否負債、債務規(guī)模與消費支出總量及消費支出結構的相應關系,對于進一步明確我國住戶部門融資市場的發(fā)展方向、提升消費金融服務質效,從而助力解決我國社會的主要矛盾,有著重要的意義和價值。
該文利用折現因子刻畫了消費者時間偏好的差異,引入稟賦差異,拓展了考慮家庭債務的異質性消費者行為模型。將異質性消費者界定為四種類別:耐心且不受流動性約束、耐心且受流動性約束、缺乏耐心且不受流動性約束、缺乏耐心且受流動性約束。消費者主觀折現因子不同、是否受流動性約束,同時關系著消費者的跨期決策行為。加入家庭債務之后,約束方程發(fā)生了改變,消費路徑也發(fā)生了改變。借債可以充盈當期的可用資產,然而卻會擠出下一期的可用資產,同時,還債的預期也會驅使人們節(jié)儉。所以家庭負債對于消費支出既有直接影響,又有潛在影響;既可能會促進消費支出,也可能會擠出消費支出。當時間偏好、受流動性約束情況存在差異時,理論上消費行為會呈現異質性分化;而時間偏好、受流動性約束情況相同的群體內部,負債的消費者因面臨著不同的預算約束,消費支出及消費結構可能會異于未負債的消費者。因此,家庭是否負債、家庭債務規(guī)模對消費總量、消費結構的影響,及其異質性特征均有待實證剖析。
實證分析方面,考慮到截面數據中全體消費者的折現因子可以在當期保持不變,樣本中又包括了生命周期各個階段的消費者,也包括了家庭負債的各種情形和階段,從而一定程度上保證了分析的典型性。然而面板數據因能提供更多個體動態(tài)行為的信息,能有效解決遺漏變量的問題,因此,該文把截面分析與面板分析相結合,共同進行因果關系的估計檢驗。使用CFPS2016年與2018年的微觀家庭調查數據,首先,圍繞“家庭是否負債”這一特征,交替采用截面樣本與面板樣本,使用處理效應的幾類計量方法發(fā)現:
(1)總體上,負債家庭的消費支出比未負債家庭高得多,消費結構也體現了升級的特征,其中,其他貸款促進消費結構升級的路徑最明顯。(2)分異質性家庭來看,在受流動性約束的家庭中,相比較未負債家庭,負債可以通過緩解流動性約束,改善入不敷出的狀況;在不受流動性約束的家庭中,可補充家庭流動性,帶來消費支出的增加。(3)負債初期,各類別債務對于消費支出的帶動作用有別于總體效應,如住房借款在借入初期的效應較高;住房貸款、親友及民間借貸初期的效應都較小。(4)在動態(tài)視角下考察異質性群體負債初期的消費效應,發(fā)現更加缺乏耐心、或受流動性約束程度更嚴重時,相比較未負債家庭,負債家庭的消費支出更多。
其次,圍繞家庭負債的絕對量,使用債務家庭樣本檢驗了家庭債務規(guī)模與消費支出的關系,發(fā)現:
(1)家庭債務規(guī)模對于消費支出存在顯著的正向邊際效應,雖然債務可以通過緩解流動性約束促進消費,但不受流動性約束的家庭,債務的邊際效應更大。本文通過更換交叉變量、去除極端值、更換控制變量三種方式證明了估計結果的穩(wěn)健性。(2)合理負有多種類型的債務組合能更大程度上刺激消費。(3)異質性分組考察后發(fā)現,當債務家庭既不受流動性約束,又缺乏耐心時,債務規(guī)模對消費支出的邊際影響最大。(4)對債務類別進行分類考察后,發(fā)現銀行貸款類債務對于消費支出的邊際影響較大,農村家庭住房類債務緩解流動性約束的效應比城鎮(zhèn)更明顯,低收入家庭債務規(guī)??梢源龠M更多的邊際消費支出。
再次,圍繞家庭負債的相對量,該文從淺度與深度兩個層面,分別使用包含每年房貸償還額的家庭淺度債務與高流動性財富之比、家庭債務財富比指標作為門檻變量,探討了家庭債務規(guī)模與消費支出的非線性關系。發(fā)現家庭債務的淺度還債規(guī)模維持在流動性財富水平以上、債務的總體規(guī)模維持在總財富的7%~20%之間時,促進消費的效應是最明顯的。
基于以上結論,該文提出了相關的政策建議:第一,多措并舉,保穩(wěn)就業(yè),重點提高低收入群體的收入水平,緩解其流動性約束與融資約束。第二,繼續(xù)完善社會保障制度的建設,重點深化大病醫(yī)療保險的改革,降低居民的預防性動機。第三,需打破居民家庭“量入為出”的傳統消費觀念,引導消費者追求高質量的美好生活,在收入預期穩(wěn)定或收入預期增長的情況下,拋除“無債一身輕”的思維慣性,敢于借債消費、貸款消費。第四,從信貸需求端入手,提高家庭金融的便捷性,讓居民有條件接觸更多金融產品,提高居民的金融參與度。CFPS2016年、2018年數據顯示,有住房貸款的家庭金融產品持有概率要高兩倍,因此,可通過資產類金融產品持有率的提高,改善居民理財意識,進而降低信貸盲度,增加信貸申請率。第五,從信貸供給端入手,重視社區(qū)金融機構、農村金融機構、民間金融機構的開設,同時完善手機客戶端的功能和權限,適度降低信貸門檻,豐富住戶部門信貸種類,開發(fā)期限、額度雙靈活的消費型信用貸款,同時,使用短期與中長期相結合的評估方法,完善住戶部門債務風險評估機制,進一步準確量化識別并控制債務風險。另外,應合理引導居民調增短期消費貸款占比,優(yōu)化家庭債務結構,從而真正發(fā)揮普惠金融的作用。
(作者簡介:宋明月,山東師范大學經濟學院副教授、博士生導師;臧旭恒,山東師范大學經濟學院教授、山東大學消費與發(fā)展研究所教授、博士生導師;來源:《經濟學動態(tài)》總第712期)